各二级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此次申报的资助对象为: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①2021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2021年退役复学的学生;③补报2013-2020年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和退役复学的学生。
2.直招士官国家资助: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3. 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国家教育资助。
4.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2021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5.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学生(含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请各校将符合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学生纳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中统筹考虑。
二、申报及审核时间
1.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补报审核。2021年10月13 -15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补报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进行审核,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在10月11日前将相关学生纸质资料和《学校审核汇总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寄送我中心(省系统已经审核过的学生资料不需要寄送)。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需向高校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学籍证明等材料。报送材料要整齐规范,并按照《学校审核汇总表》中编号排放。逾期未报将不计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补报数据。
2. 2021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及审核。2021年10月8 -30日期间,请各高校组织学生登录湖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2021年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申请(网址:http://xfbc.hnedu.cn/GXBM/),并通过系统完成学校审核和上报。11月9- 11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2021年度系统申报资料进行线上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是中央专项资金下达的主要依据,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高校高度重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人。
2.因政策有了新变化,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取消了退役一年以上的限制,各高校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于补报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时遗漏的学生,各高校要安排校内资金按标准给予资助。
3.各高校要按照“先免后补”的原则实施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严禁“先交后退”。
4.各高校要严密部署、精心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并确保数据信息详实、准确、完整。
联系人:严诗瑶 电话:0731-85201003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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