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年优秀辅导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岗专兼职辅导员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范围和程序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在辅导员考评工作中取得优秀;
2、政治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能时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
3、所带班级无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操行评定全班同学均在良好以上,在百分赛评比中,排名前五不少于2次,无后五名;
4、所带班级制度健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佐证材料:辅导员日志和班级日志);
5、所带班级学习风气浓厚,考试无舞弊;
6、所带班级学生干部团结协作,有凝聚力和号召力;
7、所带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出勤率达90%以上,卫生总评在90分以上,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名列前茅;
8、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各方面表现出色;
9、积极参加科研项目研究,一年内不少于主持课题1次或撰写论文1篇。
四、推荐名额
推优名额按照二级学院实有辅导员人数的10%推荐,评选总名额不超过10%。
五、评选步骤
推优采取自下而上、自荐或推荐的方式,各二级学院制定推荐细则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对照评选条件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
2、二级学院推荐:根据申报辅导员的总结、实际工作表现情况,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推选出候选人,上报学生处;
3、学校审批: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授予“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2-2023年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六、表彰及奖励
评选上的优秀辅导员将给予600元/人〈学年〉或适当物资奖励,同时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组织实施
1、推荐优秀辅导员是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措施之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推荐,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各二级学院需在2023年7月5日提交《优秀辅导员推荐表》(纸质和电子)至学生处。
学生处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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