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
日期:2021-06-19 12:00:00  发布人:团委  浏览量:0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我院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根据《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0]7号)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应于院、二级学院两级学生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2.坚持学生主体地位

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我院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在我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上级学联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构建党委领导下围绕 “三力一度”提升的团学组织格局,推行“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强三性去四化”(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在服务全院师生中的积极性、创造性。

4.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

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规范性不够、思想引领工作实效性不足、组织设置不科学、学生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不完备、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符合同学特点不够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特点,改革优化相应工作机制和内容方法,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学生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在1—2年内有明显改进,努力在2022年底前,使我院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显著提升。

1.职能作用更加明确

通过改革积极争取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职能定位更加明确,使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院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2.代表性更加广泛

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3.队伍作风更加严实

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4.工作效能更加彰显

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院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院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学生会组织设置

1.构建党委领导下围绕 “三力一度”提升的团学组织格局

学生会组织是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要坚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开展工作。学院党委每年至少一次研究学生会组织工作,健全学生会组织定期向党组织开展工作汇报的制度。制定完善《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推动学院将学生会组织的定位职能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功能作用写入《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2.优化完善学生会组织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院、二级学院、班级”联动一体的工作格局,明确院、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对班级班委会的指导职责,加强学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学生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班长联席会议。构建“班团一体化”的工作格局,密切团支部委员会与班委会的协同配合,班长兼任班级团支部副书记职务,协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精简优化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

按照“1主席团+6部门”的架构精简优化校院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

院级学生会:建立“1主席团+6部门”,设立主席团、办公室、综合部、学习部、权益部、心理部、体育部,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结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实际,建立“1主席团+6部门”,设立主席团、办公室、综合部、学习部、权益部、心理部、体育部,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校院两级学生会改革后设置情况一览表

院(二级学院)学生会

主席团

办公室

学习部

综合部

权益部

体育部

心理部

院学生会

(40人)

3人

主任1人+

副主任1人+成员不超过4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成员不超过5人

部长1人+副部长1人+成员不超过4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成员不超过4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成员不超过4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

成员不超过4人

二级学院学生会

(30人)

3人

主任1人+

副部主任1人+成员不超过3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成员不超过3人

部长1人+副部长1人+成员不超过3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成员不超过2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

成员不超过2人

部长1人+

副部长1人+

成员不超过2人

4.明确遴选条件规范选拔程序

(1)候选来源

院级学生会主要干部来自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主席团候选人从院、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从各班级产生,部长原则上从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择优产生。

(2)遴选条件和程序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有余力且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并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意,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级学生会部门工作人员由各二级学院党团总支推荐,团委审核共同确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考核同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确定产生。

(3)代表大会

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院、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院、二级学院两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40%。

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各二级学院组织选举产生,院级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实行提案制,广泛征求学生对学院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5.优化学生会组织运行机制

院级学生会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轮值,轮值周期为一个学期。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轮值,轮值周期为一个学期,接受院学生会监督和指导。

6.开展学生会干部述职评议

院级学生会由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和部分学生代表组建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和部分随机抽选普通学生代表组建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每学年向评议会述职。

7.领导机构

院级学生会由党委统一领导,团委具体指导。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统一领导,团总支具体指导。

(二)改革创新学生会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

1.改进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明确学生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一是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二级学院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其中非校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大会代表由校学生会推荐、班级团支部大会选举产生。

二是建立学生委员会制度(简称“学委会”)。学委会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和执行机关,也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学委会委员由学代会选举产生的现任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正职组成,每届任期一年。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选举决定学生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筹备学代会等重大事项。

2.改革夯实学生会理论学习机制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引导广大同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强化社会实践育人,组织广大同学深入基层一线,在实践中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坚定理想信念。学生会组织要加强对广大同学思想动态的关注,及时分析研判,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加强学习型学生会组织建设。学生会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学习会议,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打造学习型学生会组织。

3.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学生会权益部会同综合部紧密联二级学院各班级权益(生活)委员,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在院团委指导下,建立日常调研机制,以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建立维权通道,增进权益意识。打造食堂日常值班机制以及搭建网络新媒体日常维权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推动设立“院领导接待日”、“职能部门交流会”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院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辅导老师等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4.健全扁平化、制度化、项目化的工作机制

广泛吸纳同学共同参与工作,充分发挥班委会组织作用。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同时防止网上负面影响。学生会组织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制度,每年应至少 1 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学生代表大会或学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评价机制,从同学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维度评价学生会组织工作,评价结果面向全体同学公开,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

5.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和作风建设

(1)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2)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在全院公布;针对学生会骨干特别是主要干部,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核,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与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学生干部述职评议制度,主要学生干部每学期向评议组进行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优评先、测评加分、推优入党等事项时,根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

(3)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对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4)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建立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实行学生干部“亮身份,做表率”制度,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作为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6.建立考核机制

(1)考核机制:团委书记考核主席团,主席团考核各部长,各部长考核各成员。

(2)考核内容:考勤情况+行为举止+工作情况+民主评议+其他。

(3)考核周期:每月考核。

(4)考核运用:作为学生干部继续任职、评先评优和晋级的主要依据。

三、保障措施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组织的改革和发展,将这一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定期听取汇报并提出指导要求,在组织机构、工作场地、人员设置、经费管理上予以保障。

(一)组织保障

院级学生会由党委统一领导,团委统筹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统一领导,团总支具体指导。

(二)人员保障

明确院、二级学院两级学生会负责指导人员。院级学生会由团委专干负责指导,学生处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老师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由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或委员负责,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具体指导。

(三)工作场地

院二级学院两级学生会工作场所由团委统筹协调安排并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经费保障

院、二级学院两级学生会人员培训和活动开展经费统筹安排在团委的学生活动经费和各二级学院团学工作(活动)经费中,每年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并纳入团委专项工作经费预算中。

四、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制定,学院团委及学生会负责实施。学生会要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团委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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