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办法
日期:2020-08-10 16:45:11  发布人:学生处  浏览量:745

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创建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年度总结表彰

一、奖励项目

奖励项目包括特等、甲、乙等奖学金、校先进班集体、校系三好学生、校系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定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无打架斗殴事件和严重违纪现象。全班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操行评定全班同学均在良好以上。

2、班级制度健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3、班级学习风气浓厚,考试无舞弊。

4、班级学生干部团结协作,有凝聚力和号召力。

5、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出勤率达90%以上,卫生总评在95分以上,班级竞赛排名名列前茅。

6、先进班集体按在校班级总数的10%评定,具体到各系则按本系班级总数的10%评定。

(二)校级三好学生评定条件

1、具体由各系负责评定,对一些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适当放宽条件,但不得超过本系人数的3%。

2、操行分达到90分,每学期课程必修课单科学分绩点均在3.0以上,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选修课单科学分绩点均在2.5以上(体育学分绩点达2.5以上)。

3、严格要求自己,每期病事假不超过24课时,无旷课和其他违纪现象。

4、关心集体,热心公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各方面表现出色。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在班级排前50%。

5、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讲文明、讲卫生,个人所在寝室卫生无不合格现象。

6、校级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5%。具体到各系则按本系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担任班级和校系学生会干部,在班级管理和活动组织中表现出色。

2、操行分达到90分。

3、成绩优良,每学期课程单科学分绩点在2.0以上,平均在2.5以上。

4、严格要求自己,每期病事假不超过24课时,无旷课和其他违纪现象。

5、关心集体,热心公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各方面表现出色。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在班级排前30%。

6、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讲文明、讲卫生,个人所在寝室卫生无不合格现象。

7、每班指标为1人,先进班集体为2人,校系学生会干部不占班级指标。

(四)特等、甲、乙等奖学金获得者评定条件

1、操行评定为优秀。

2、特等奖学金获得者课程单科成绩绩点均在4.0以上(体育课成绩绩点达到2.5);甲等奖学金获得者课程单科成绩绩点均在3.5以上(体育课成绩绩点达到2.5);乙等奖学金获得者课程单科成绩绩点均在3.0以上(体育课成绩绩点达到2.5)。

3、严格要求自己,每期病事假不超过24课时,无旷课和其他违纪现象。

4、关心集体,热心公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各方面表现出色。

5、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讲文明、讲卫生,个人所在寝室卫生无不合格现象。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在班级排前50%。

(五)系级三好学生评定条件由各系确定,但系级三好学生比例不超过本系学生人数5%.

(六)系级优秀干部评定条件由各系确定,系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指标为1人,先进班集体为2人,校系学生会干部不占班级指标。

三、各班级评审方法与程序

1、达到先进班集体条件的班级,由班委会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将先进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各系初审。

2、各系将初审意见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后表彰。

3、特等、甲、乙等奖学金、校系三好学生、校系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级推荐,各系组织核查评选,学生处审核,学校审批后由各系进行表彰。

四、奖励标准

1、先进班级按本班人数奖励10元/人核定到班级。

2、特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甲等奖学金800元/人〈学年〉,乙等奖学金600元/人〈学年〉。

3、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将给予适当物资奖励,同时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4、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将给予适当物资奖励,同时由各系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   “五四”总结表彰

一、奖励项目

奖励项目包括先进团支部、校系优秀团员、校系优秀团干。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评定条件

1、团支部能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2、支委成员能充分发挥核心模范作用,与班委会关系融洽,工作密切配合,成绩突出。

3、团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按时收缴团费,注意对非团员青年的帮助和培养。认真做好“推优入党”等工作。

4、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创造性的开展支部活动。团日活动效果良好并形成一定特色,在学雷锋、献爱心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团支部每学期较有影响的文体活动不得少于2次。

5、团员素质普遍有所提高,学习风气良好,所辖支部无自动退团或被开除团籍现象,无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6、能根据团的章程,加强团的各项工作,使活动开展更加规范、有序。

7、按照《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校团支部考核办法》,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

8、先进团支部按在校支部总数的8%评定,具体到各系团总支则按本系支部总数的8%评定。

(二)校级优秀团员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能时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自觉执行团的章程。

2、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的活动,主动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设。

3、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4、操行分达到90分以上。

5、每学期课程必修课单科成绩绩点均在3.0以上,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选修课单科成绩绩点均在2.5以上(体育成绩绩点达2.5以上)。

6、严格要求自己,每期病事假不超过24课时,无旷课和其他违纪想象。

7、团员意识强,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8、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讲文明、讲卫生,个人所在寝室卫生无不合格现象。

9、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在班级排前50%。

10、每支部评定的优秀团员不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4%,先进支部不超过6%。

(三)校级优秀团干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能时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的指南,自觉执行团的章程。

2、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的活动,主动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3、任支委以上团干部,在支部管理和活动组织中表现出色。

4、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反映青年懂得意见、要求。

5、操行分达90分以上

6、每学期课程单科学分绩点在2.0以上,平均在2.5以上。

7、严格要求自己,每期病假事假不超过24课时,无旷课和其他违纪现象。

8、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讲文明、讲卫生,个人所在寝室卫生无不合格现象。

9、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在班级排前30%。

10、每支部评定的优秀团干不超过1名,先进支部不超过2名,校团委、系团总支干部不占本支部指标。

(四)系级优秀团员评定条件由各系确定,但系级优秀团员比例不超过本系学生团员人数4%,先进支部不超过6%。

(五)系级优秀团干评定条件由各系确定,系级优秀团干每班指标为1人,先进支部不超过2名,校团委、系团总支干部不占本支部指标。

三、各支部评审方法与程序

1、达到先进团支部条件的支部,由支部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将先进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到各系团总支初审。

2、各系团总支将初审意见报经各系同意后,经校团委审核,报学校审批后表彰。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应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提名,作为推荐人报送到系团总支。

4、系团委支部将核查后的推荐名单经报各系同意后,经校团委审核,报学校审批后表彰。

5、上级团组织的评比工作由校团委根据各系团总支所报材料及校团委掌握的材料进行统一评选。

6、各系团总支在每年4月15日前将初选结果报校团委,校团委于每年“五四”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奖励标准

1、先进团支部按本支部团员人数奖励10元/人核定到班级。

2、校系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将给予适当物资奖励,同时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核发:0 点击数:745 收藏本页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原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邮电学校) hnptc.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邮编:410015 电话:0731-85202048
网络备案号:湘ICP备05006378号 教育厅前置审核:湘教QS3-200505-00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