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处(团委)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学生管理工作的实施。 负责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制定、实施有关工作计划。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计划,通过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协调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并进行抽查和定期考核。
4、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团建工作和学生社团工作。
5、负责学院学生评优,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生资助、勤工俭学等审批、评定工作。
6、负责新生入校教育的组织和军训的实施、学生保险等相关工作。
7、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负责学院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工作。
9、负责团、学干部队伍建设及活动开展。
10、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11、配合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学生就业指导、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12、负责部门所辖范围内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绩效管理考核涉及的相关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处(团委)设有处长、团委书记、团委专干、综合员、心理干事、资助专干、宿管干事多个岗位,目前共有9名员工。办公电话为:0731-85201003;办公地点如下:处长办公室(第二办公楼202室)、综合办公室(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大学生资助中心)(第二办公楼203室)、团委书记办公室(第二办公楼204室)、宿管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